(一)自考本科毕业生,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得低于65分,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、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。(主考院校对学位授予有自己的规定,例如四川专业要求平均分65分以上才可以授予学位,具体要求请咨询主考院校。)
(二)已通过四川省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(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及以上)。考试成绩取得时间应在本人所申请本科专业取得学籍(考籍)至申请学位前。
(三)毕业论文(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)成绩合格。
(四)自考本科学生毕业后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。应在获得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,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。